有很多网友在后台向我咨询档案的存放问题,有些人觉得档案的托管手续办理起来太麻烦了,所以他们打算把自己的档案拿到家里面去,他们认为这才是最安全的一种保管方式,但这种存放的方式到底符不符合档案法规定呢?肯定是不符合的,档案法明确规定了档案可以存放在国家规定的部门里面,但是唯独不能够由本人来保管。
之所以不可以由自己来存放档案室,因为档案里面的材料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在存放的过程中才有严格的要求,如果能够由自己保管档案的话,那么自己也会修改里面的材料,这样就会破坏档案的公平性,因此也会破坏档案的参考意义,所以我们的档案不可以由自己来存放和保管,但如果已经这样做了,那么我们的档案就需要激活,激活之后才可以再次存档。
档案能不能自己保管?
1、之所以我们的个人档案具有参考意义,是因为我们的档案材料全部都真实有效,如果档案由自己保管的话,那么并不能排除私自修改档案的情况,这样就会破坏档案的公平性了,因此档案是不可以自己保管的。并且我们的档案是具有机密性的文件,自己拿着档案时,很多人会私自将其拆开,这样就会破坏档案的机密性,也会让档案资料出现丢失的情况,所以档案必须存放在国家规定的部门,这样才不容易出现资料造假和档案材料丢失的情况。
2、档案一旦有自己保管了,无论保管时间多长,这样的档案一律都是死档案,应该将死档案及时激活,在死档被成功激活之后,我们的个人档案才能够拿去存档,所以大家应该了解一下档案激活的流程。可以将我们保管过的个人档案提交给人才交流中心,由他们来审查并且再次密封,在审查过程中如果有资料造假的情况,肯定就没有办法激活了,但如果材料丢失的话,那么我们只需要将其补办好,然后就可以继续激活。
3、在我们的个人档案被成功激活之后,档案是处于密封状态的,我们的个人档案可以直接由第三方机构来办理托管,他们会采取公对公的形式把我们的档案托管到人才中心或者人事局,如果单位具备管理资格,也可以放单位里面,具体的托管地址肯定是我们自己来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