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就先不谈档案能否自带,我们一起来谈谈自带档案存在的那些风险。
一.自持档案的风险
- 1.档案丢失。
档案存放在自己手中,可能因搬家等各种原因,很容易造成档案丢失,在以前的案例分析中,给大家讲过类似的案例,大学毕业后,学校将档案交给自己,由于多次搬家,最终导致档案丢失。
- 2.未经许可拆封。
也许大家都知道,档案是不能私自拆封的,明明白白的人不计其数,很多出于好奇,会把档案打开看一下,还有一件事是,不管你是因为什么原因打开的,只要把档案拆了,就会有许多麻烦。
- 3.被老鼠咬伤。
讲到这里,也许你想要笑几句,但这种事确实有的同学遇到过,常年的放在家里,档案破损同样是无效的。
- 4.不能存档。
现在很多单位都自带档案,人才中心是不能接收的,这样也会给你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另外,还给大家普及关于我们个人档案的调转事项,也是需要大家仔细查阅的。
- 1.派遣单位有权保管人事档案(主要包括县级以上党、政府、军事、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各类人才中心、人事代理机构等)。如果派遣单位对毕业生档案接收地址有指定要求,将按照派遣单位要求的档案接收地址邮寄;如果派遣单位对毕业生档案接收地址没有特殊要求,派遣单位为档案接收单位,毕业生档案将转移到派遣单位。(根据就业协议的内容)
- 2.如果派遣单位没有人事档案保管权限(如民营、外资、合资、私人等单位),毕业生应首先咨询派遣单位关于档案转让的相关要求,然后提供具有人事档案保管权限的准确档案转让单位名称和地址。一般来说,档案应邮寄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等档案托管机构。对于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等地签约单位的学生,如果签约单位不能办理(或指定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其档案可以邮寄回原籍人事局等档案管理机构。
- 3.考研毕业生档案,落档地址按调档函要求填写。
注:原则上,7月1日前将在学校就业办公室登记盖章的研究生档案调整函送至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如果档案未发送或发送给其他单位,学生自行负责。
- 4.未就业毕业生,档案邮寄单位与派遣单位一致,发回原籍档案保管机构。
- 5.如果毕业生被边防、武警等单位录用,需要提前调整档案,学生应提前将成绩单、审核表、登记证等材料提交档案管理部门备案,并持军队调整函原件和个人身份证到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办理档案转移手续。